[PTT八卦板爆卦] 加熱菸最慢一年內1130826會合法
大家好 我是世衛(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 王郁揚, 今天來爆料:加熱菸最晚在113年8月26日會合法。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公文,廠商繳費次日處理期間為六個月內,得延長一次六個月,所以最 久的處理期間為十二個月,因此,廠商繳費後一年內,是加熱菸處理期間,從公文公告時 間,1120825年,因此最晚就是113年08月26日。
證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衛授國字第1120760873號
主旨: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間,自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六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 長六個月。延長以一次為限。
二、申請人應檢附之文件、資料、物件未完備,經本部限期通知補正者,補正期間不計入 前點之處理期間。
資料來源: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9&pid=17432
延伸閱讀:
一、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流程如下: 第一步驟:專案製造申請-國內生產菸草柱或組合元件(若從國外輸入則免)。
第二步驟:專案輸入申請-從國外輸入菸草柱或組合元件(若國內製造則免)。 第三步驟: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樣品及申請文件。
二、業者申請及送件情形(截至112年7月28日止)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783
菸害防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