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6

韓國濟州島電子菸與加熱菸政策及市場考察報告_王郁揚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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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濟州島電子菸與加熱菸政策及市場考察報告

出差人員: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 王郁揚
出差期間: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
委託單位: 台灣菸草減害研究院(TiTHR)、台灣菸草減害協會(TTHRA)、台灣威卜菸草減害網路媒體(VAPE TAIWAN)
出差地點: 韓國濟州島

一、出國目的

本次考察旨在了解韓國電子菸(Vape)與加熱菸(Heated Tobacco Product, HTP)之法規管理、實際市場狀況與吸菸場所規範,作為台灣修正《菸害防制法》及制定減害菸品政策的參考依據,本報告聚焦以下面向:

  • 販售與展示現況: 韓國電子菸與加熱菸產品在零售店面的販售、展示與廣告情形。
  • 公共場所管理: 機場、便利商店及其他公共空間對減害菸品的管理措施,包括禁菸警示與吸菸區規劃。
  • 旅遊友善度: 國際旅客使用電子菸、加熱菸的便利性,以及相關觀光影響與差異。

透過實地觀察韓國的作法,藉此對比台灣現行政策的不足,為未來法規修訂提供依據與建議。

二、考察重點與觀察結果

(一)電子菸與加熱菸販售現況

圖1:濟州島當地連鎖便利商店的收銀檯背後,加熱菸產品專區陳列與電子廣告。

圖2:濟州島當地連鎖便利商店的收銀櫃檯上,電子菸產品陳列與廣告。

在濟州各大連鎖便利商店(如 7-11、GS25)的收銀台後方皆設有加熱菸專區,公開陳列多款加熱式與電子式減害菸品,並以電子看板播放產品宣傳影片,這些產品與傳統紙菸一同置於收銀處後方上鎖的櫃架內,並張貼合法的產品宣傳海報,顯示韓國政府對新型菸品採取納管而非禁絕的態度,有研究顯示超過70%的加熱菸使用者已不再抽傳統紙菸,相較之下,傳統紙菸銷量明顯下滑,顯示消費者正大量轉向風險較低的菸草代用品。

圖3:韓國濟州電子菸專賣店內部,配置有電子菸產品自動販賣機。

濟州市街頭同樣可見多家電子菸專賣店,多數為連鎖經營或24小時營業模式,店內提供種類豐富的電子霧化器與耗材,甚至設置了投幣式自動販賣機販售電子菸產品,常見銷售品牌包括中國的 RELX 悅刻、Elf Bar以及英美菸草的 Vuse GO,一系列專門店的合法存在,不僅便利成年吸菸者獲取諮詢與購買減害菸品,也讓政府能將年齡驗證等管控措施精準落實於特定銷售管道,整體而言,韓國允許減害菸品在受規範的環境下合法販售,成功避免產品地下化所帶來的品質失控與交易亂象,同時以務實態度回應市場需求,這與台灣目前全面禁止導致黑市氾濫的情況形成鮮明對比。

(二)禁菸與吸菸區管理

圖4:濟州島某公共場所的禁菸標示,以韓文、英文和中文標示「禁止吸煙」。

在公共場所(如公園、廁所、登山步道入口等),皆可見清晰多語的禁菸警示牌。標誌通常以韓文、英文、中文三種語言標示「No Smoking 禁止吸煙」,並附註罰則與法源依據,圖示醒目易懂。然而,這些禁菸標示僅明確禁止傳統吸煙行為(Smoking),未特別提及電子菸(如缺少「No Vaping」字樣),顯示在法令執行上對電子霧化產品的適用仍有模糊空間,換言之,民眾可能在禁煙區使用電子菸時產生混淆,未來或有必要同步更新警語以涵蓋電子菸裝置。

圖5:濟州國際機場的電子煙專用吸菸室,門口以韓文「전자담배 흡연실」及英文「Vaping Lounge」標示。

韓國在吸菸區的區隔管理上也相當細緻。在濟州國際機場,設有傳統紙菸的「吸菸室(Smoking Room)」以及獨立的「電子菸專用吸菸室(Vaping Lounge)」,兩者分開設置並各自配備獨立的通風系統。如圖所示,電子菸吸菸室門口明確標示「전자담배 흡연실」,並附有英文、日文以及中文說明,方便國際旅客辨識。

圖6:菲利普莫里斯(PMI)公司在機場吸菸室區域內佈置了「Smoke-Free Future」的宣傳標語,SMOKE-FREE FUTURE,한국필립모리스()는담배연기 없는 세상을 추구합니다中文:無煙未來,韓國菲利普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致力於追求一個沒有菸草煙霧的世界,倡導無煙未來的減害理念。

此種差異化管理策略傳達了重要政策訊號:承認不同類型菸品之風險差異,將高風險與較低風險產品使用者加以分流,避免空間擁擠與彼此干擾,同時暗示並非所有尼古丁產品都具相同危害,這種精細規劃充分落實了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減害精神於公共空間管理中。

此外,在一般戶外環境中亦可見規劃完善的戶外吸煙區,濟州各大觀光景點、停車場均設有遮棚式的戶外吸菸亭,並於顯眼處豎立「吸菸區 Smoking Area」指示牌,引導吸菸者集中於指定區域,這種作法大幅減少二手菸對非吸菸者的影響,也避免了菸蒂隨地丟棄的情形。相較之下,台灣許多地點的戶外吸菸區僅簡單設置鐵製菸灰桶或地貼標示,規劃相對簡陋,難以有效隔絕菸草煙霧擴散,韓國經驗證明,透過明確區劃與設施完善的吸菸區設置,能在保障非吸菸者健康的同時,為吸菸民眾提供合理的空間,降低社會衝突,創造雙贏局面。

圖7:濟州各大觀光景點、停車場均設有遮棚式的戶外吸煙亭,並於顯眼處豎立「吸煙區 Smoking Area」指示牌。

圖8:台灣機場吸煙區,僅在地板畫一塊區域,放置一個熄菸筒及告示牌,並且位置設立在最偏僻的角落,規劃相對簡陋。

(三)機場免稅店觀察

圖5:濟州國際機場免稅店內,加熱菸與電子菸產品專櫃,牆上可見 IQOS Iluma & TEREA系列產品展示及「Advanced Smoke-Free Alternatives」宣傳標語。

在濟州機場的出境免稅區,可以清楚看到減害菸品的高曝光度,知名品牌如 PMI 的 IQOS、英美菸草的 Vuse GO等皆設有專門展示櫃,公開販售相關裝置與菸彈,現場觀察到 IQOS Terea Iluma 系列的加熱菸彈成盒陳列,並有「先進無煙代用品」(Advanced Smoke-Free Alternatives)等標語凸顯產品作為減害選項的定位;Vuse 則主打一次性電子菸(Vuse GO)供旅客選購,這些專櫃的存在說明了韓國將此類減害菸品視為一般合法商品納入管理與課稅,旅客可在免稅額度內自由購買。

此外,韓國海關對電子菸及加熱菸的攜入採取寬鬆態度:允許成年旅客將適量自用的減害菸品入境,並將其納入與紙菸相同的免稅香菸數量計算標準,相對地,台灣目前全面禁止旅客攜帶任何電子菸或加熱菸入境,若有誤帶將遭扣留並可能面臨新台幣5萬至500萬元的高額罰鍰,韓國與台灣對於旅客攜帶減害菸品的迥異規定,已造成國際旅客在不同國家旅行時的認知混淆與不便。

圖6:濟州國際機場免稅店內,電子菸產品專櫃可見 英美菸草BAT Vuse GO系列產品展示,包含中文與韓文的文字。

三、台韓政策差異比較與啟示

上述考察結果顯示,韓國在電子菸與加熱菸的管理上採取的是「減害導向、納管課稅」的模式,而台灣現行法規則偏向「全面禁止、從重懲處」,以下將兩國主要差異彙整比較:

項目韓國 (現行政策)台灣 (現行法規)
電子菸販售合法,允許設立專賣店及零售通路全面禁止製造、販售、輸入
加熱菸販售合法,視為菸品課稅管理禁止進口與公開展示
吸菸室設置室內區分傳統紙菸與電子菸兩類吸菸室僅戶外劃設一般吸菸區
禁菸標示多語言「No Smoking」為主,未提及Vaping僅標示傳統「禁止吸菸」,缺乏「禁止電子菸」說明
入境攜帶允許旅客自用攜入減害菸品(視同香菸)全面禁止攜入,違者處以罰鍰
政策導向減害、納管並重(徵稅管制並倡導轉換)禁止、罰則導向(聚焦查緝與處罰)

1:韓國與台灣在減害菸品管理政策方面的差異比較,台灣資料為現行《菸害防制法》及112年修法重點。

從上述比較可見,韓國將電子菸與加熱菸納入菸品管理體系,透過合法管道銷售與課稅,並以精細化管理來降低其對公共健康的影響;反觀台灣目前對減害菸品採取一律禁止的態度,導致市場轉入地下且缺乏稅收與品質監管。

韓國經驗對台灣的啟示在於:與其一刀切禁止,不如將其納管減害,透過適度開放並加強管理,不僅能滿足吸菸者的轉換需求,亦能讓政府掌握市場動態、保護消費者安全,避免形成地下經濟與三輸局面。

四、現行問題與政策建議

(一)台灣現行問題

  1. 減害菸品入境管制嚴苛,觀光旅客受阻: 台灣現行法規完全禁止電子菸與非核准的加熱菸製造、販售與攜入,導致國際旅客攜帶個人使用的減害菸品入境時經常遭扣留或罰款,這種作法不僅影響旅客體驗,也與鄰近國家(如韓國、日本)作法不一致,易引發觀感不佳。
  2. 禁煙標示未涵蓋電子菸,執法模糊: 公共場所的禁煙標示僅強調禁止傳統吸菸行為,對電子菸未作區分,在電子菸使用者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對於電子菸是否違規常存疑義,一般民眾也難以判斷哪些區域可否使用電子菸,形成管理灰色地帶。
  3. 資訊公開與消費者選擇權不足: 我國便利商店等零售通路目前不得展示或販售任何減害菸品,使成年吸菸者無從取得產品資訊,只能透過地下管道購買,這不但剝奪了合法吸菸者知情權與選擇權,也使年輕人因地下管道管制缺失而更容易取得來路不明的產品。
  4. 吸菸室未區分菸品類型,交叉暴露風險: 台灣現有的吸菸室(區)無論傳統紙菸或電子菸、加熱菸皆混雜其中,導致使用加熱菸、電子菸者不得不與燃燒紙菸者共處一室,這不但讓已減害的使用者重新暴露於高濃度二手菸,也造成其他人的不適,無法凸顯減害產品降低排放的優勢。
  5. 全面禁止導致黑市猖獗: 由於需求依然存在,國內大量未經查驗的走私電子菸、非法加熱菸產品充斥市場,缺乏正式管道與品質控管,消費者面臨更高風險;同時政府亦損失應有菸稅與菸捐收入,執法資源大量耗費在緝查上,整體成效不彰。

(二)未來政策建議

基於本次考察觀察,以及參考2025年我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的精神架構,提出以下修法方向建議:

  1. 減害菸品合法納管與課稅: 儘速修法將電子菸與加熱菸合法化並置於管制架構內,廢除對此類產品的一律禁止規定,借鏡韓國模式,對產品進行成分與品質管控、年齡驗證及通路許可,對於合格產品課徵菸品稅與菸品健康福利捐,既可增加稅收亦能反映公共衛生成本。
  2. 刪除持有處罰條款,保障一般旅客: 修法時應檢討草案條文中對持有或使用電子菸、未經許可加熱菸的處罰(如《菸害防制法》第14條、第26條等),建議刪除一般民眾持有自用的減害菸品即構成違法的規定,以免國際旅客或不知法者因攜帶少量自用產品而遭受重罰,維護我國友善的觀光形象。
  3. 零售管理與展示: 建立電子煙及加熱菸產品的販售許可制度,允許取得執照的便利商店、合規專賣店公開陳列銷售核准產品,同時明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違規者吊銷許可並處罰,落實管控而非一味禁止,透過合法通路滿足成年吸菸者轉換需求,可壓縮黑市生存空間,提升產品品質安全。
  4. 吸煙室類型區隔: 修訂公共場所吸菸區相關規範,明確要求區分傳統紙菸室與減害菸品室,例如在大型場站、國際機場等處,比照韓國設置「電子菸/加熱菸專用吸菸室」,與一般吸菸室分離,此舉可降低不同菸品使用者彼此的干擾,同時傳達減害產品相對風險較低的政策訊號。
  5. 增設「禁止電子菸」標示: 更新禁菸標誌設計,在原有「No Smoking」之外加入「No Vaping」字樣或電子菸圖示,透過多語言的新標示,提醒民眾電子霧化產品亦屬禁用,避免執法歧異,這將使禁煙規定更周延明確,有效杜絕任何形式的菸草煙霧曝露。
  6. 入境管制鬆綁: 放寬對國人及旅客攜帶減害菸品入境的限制,允許一定數量範圍內的電子菸裝置與菸彈入境自用(可類比現行紙菸200支規定)。對於未超量且無商業意圖者,免予沒入或處罰,長遠而言,應建立產品登錄與風險評估制度,將核准上市的電子菸及加熱菸,解除其進口禁令,改以登錄稅管方式管理。
  7. 觀光與飛航友善: 重新檢視現行民航規定,建議將機上違規使用電子菸的處置納入《菸害防制法》框架(例如開罰行政罰鍰),而非動用《民用航空法》第43條之2的刑事處分(可處5年以下徒刑),使處罰更符合比例原則,透過法律修正,讓國內外旅客明確知悉我國對減害菸品的態度轉變,以營造更友善的旅遊環境。

以上建議的核心在於由禁止轉為管理,在維護公共健康的同時,承認減害產品在風險降低上的貢獻,給予成年吸菸者更多元的選擇,這不僅符合全球菸草減害趨勢,也有助於臺灣走出菸害防制政策的困境,建立起符合科學證據且以人為本的菸草減害治理模式。

五、結論

韓國濟州島的觀察經驗突顯了一條不同於台灣現狀的菸品管理道路:透過菸草減害導向、分級納管與友善空間規劃,在維持公共衛生保護的同時滿足吸菸者轉換需求,達成多贏局面,韓國政府允許電子菸與加熱菸合法上市,並以嚴格規範來確保其有序販售,成功避免了黑市亂象,亦為政府帶來稅收,在公共空間方面,採取區隔管理和完善設施,既保障非吸菸者免受二手煙危害,也向社會傳遞出風險連續體的科學概念,彰顯政策的彈性與務實。

相較之下,台灣當前對減害菸品的全面禁止策略已顯現瓶頸,不僅未能有效阻止其流通,反而引發黑市盛行、消費者權益受損、遭新型毒品濫用等問題,嚴苛的入境管制也對國際觀光造成負面影響,顯與國際潮流脫節。

是故,我國主管機關應正視這股全球菸草減害的新趨勢,重新檢討《菸害防制法》的修正方向。本報告建議以「菸草減害、法制納管、國際接軌、無煙台灣」為核心理念,參考韓國模式進行政策革新,唯有透過科學證據支撐的務實監管,方能在保護青少年健康、國民健康與尊重成年吸菸者選擇之間取得平衡,開創台灣菸害防制的新局。

圖7:台灣威卜菸草減害網路媒體VAPE TAIWAN在南韓濟州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自然遺產「城山日出峰(韓語:성산일출봉)」貼紙區張貼貼紙宣傳。

圖8: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支持菲利普莫里斯(PMI)無煙未來(Smoke-Free Future)願景以及英美菸草(BAT)無煙世界(Smokeless World)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