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6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批王鴻薇是台北市加熱菸學校50公尺限制戰犯。 圖:台灣威卜菸草減害網路媒體VAPE TAIWAN提供。

網傳IQOS加熱菸將於2025年10月17日於全台全家便利商店開賣,然而在臺北市一項針對加熱式菸品的全台獨步,限制高中以下50公尺內禁售加熱菸措施,再度被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點名批評,直指現任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時任台北市議員)是導致政策不合理、造成市場雙重標準的「罪魁禍首」。

這項爭議的核心,在於臺北市政府制定的《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北市11-08-1001),該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25日制定公布,條例的第九條明確規範了新興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及廣告行為,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第三項規定:「任何人不得於距離本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地境界線五十公尺以下區域內,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式菸品」。

王郁揚指出,正是因為當年時任臺北市議員的王鴻薇的堅持與推動,才造成了這項極度不合理的規定納入自治條例中,他認為,在學校周邊五十公尺內全面禁止「沒有燃燒」的加熱式菸(指定菸品)的販售,卻「允許」傳統紙菸(已被證實具有高度致癌風險)繼續在同一區域內販售,這是一種明顯的「雙重標準」,王郁揚公開指控,這種限制是「當年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現任立法委員 王鴻薇造的孽,望周知」。

這項批評不僅來自菸草減害領域的專家,前臺北市議員邱威傑(知名網紅「呱吉」)也曾在其公開直播中,針對王鴻薇在此項自治條例中的作為,公開陳述過這件不合理的事情,王郁揚特別將邱威傑和王鴻薇的名字與此自治條例的爭議並列,強調此議題在公眾人物間亦曾引發討論。

此一爭議凸顯了臺灣在《菸害防制法》修法後,新興菸品納管過程中所面臨的巨大矛盾與民怨。王郁揚的觀點與當時民眾對《菸害防制新法》的普遍批評相符,即批評新法中隱藏的「霸王條款」,導致加熱菸「納管變禁止」的荒謬情況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法規及地方自治條例雙重管制下,對於新興菸品的取締和裁罰案例不斷出現。雖然臺北市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加熱菸的「販售限制」上,但其他縣市對「類菸品」(如電子菸)的取締則更為嚴格。例如,新北市曾發生商家因違規展示電子煙,遭衛生單位裁處高達20萬元的罰款。此外,桃園市衛生局也因應菸害防制新制上路,全面取締電子菸,甚至有三名大學生在校園內抽傳統紙菸亦受到處罰,顯示出全國對於菸害防制的嚴格態度。

然而,臺北市的獨特限制,卻讓支持菸草減害的專家和許多民眾感到不解與憤怒,他們認為,如果法律的精神是保護未成年人遠離菸害,理應對風險最高的傳統紙菸採取最嚴格的限制,而非對尚處於「納管」階段的加熱菸採取額外的、獨步全國的銷售限制令。

綜合王郁揚、邱威傑等人的公開發言,此事件的核心矛頭均指向王鴻薇委員當年作為市議員時,堅持推動的這項「學校周邊五十公尺內禁售加熱菸」的條款,此條款不僅製造了與傳統紙菸銷售地點的雙重標準,也讓臺北市的菸品管制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顯得獨樹一幟,並引發了持續的爭議與民怨。

王郁揚呼籲社會大眾持續關注此項不合理的法規,並認為這是菸草減害政策推動中的一大阻礙。他強調,為了菸害防制更具效率和邏輯性,必須正視當年制定此政策所產生的偏差,並讓相關的政策推動者承擔責任。

參考資料:

【台北市高中以下50公尺內全面禁止加熱菸】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https://www.dcard.tw/f/trending/p/241564068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北市11-08-1001 中華民國111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法綜字第111301152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四條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98574

第九條

1.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2.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加 熱式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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