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搞!侯友宜 陳潤秋隱匿電子菸加熱菸列醫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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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導,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10年8月4日公布,今(6)日正式生效,若查獲有違規販賣、展示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將依自治條例開罰最高10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整篇新聞稿,新北市政府隻字不提執法最關鍵的條文,第四條: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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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新北市長侯友宜與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踹共

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遺憾表示,陳儀君議員與藍綠議員推動與世界煙害防制趨勢脫軌的的「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以及戴維姍議員、楊春妹議員、洪佳君議員、周勝考議員、白珮茹議員、林金結議員、陳錦錠議員、邱烽堯議員、黃林玲玲議員、江怡臻議員、黃永昌議員、王威元議員、黃桂蘭議員、廖先翔議員等。

「此次新北電子煙加熱菸自治條例,侯友宜甚至強調:電子煙不屬於菸害防制法所定義的「菸品」,因此新北將電子煙、加熱菸歸類在醫藥產品。如此荒唐的政策背後,究竟有多少菸商財團、醫藥商財團的介入,導致呈現新北出來的結果與世界衛生組織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 減害策略完全背道而馳,新北市長侯友宜與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應上火線說明香菸是菸,新北市自治條例卻不把電子菸加熱菸當菸草產品的原因」,王郁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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