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菸草減害工具變毒品 電子菸在台灣怎麼變成惡魔?

為加強禁絕電子煙,行政院長卓榮泰12日主持毒品防制會報會議時指出,將加速審議「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製造、輸入、販賣、展示、供應及使用類菸品(包括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增訂沒入銷毀其物品的規定。(行政院提供)
三物質無國際列管、無科學證據 台灣卻搶當全球第一禁國
台灣政府近日預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將丁托咪酯(Butomidate)、三氟依托咪酯(TF-Etomidate)、氟托咪酯(Flutomidate)等三種物質列為第二級毒品與管制藥品,理由為其結構類似依托咪酯,且已出現在「混入電子菸油」的濫用案例中。然而,這項舉措不僅缺乏明確科學實證,更與國際管制趨勢背道而馳,顯示台灣在電子菸政策上,正從公共衛生的減害路徑,轉向污名與懲罰主導的極端控菸模式。
根據聯合國三大麻醉品公約,截至目前為止,並無將上述三種物質列為任何級別的管制藥品或毒品。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UNODC)僅曾於某些東亞非法樣本中檢出該類物質,並未對其成癮性、濫用性或社會危害性做出結論性判斷。反觀台灣,卻在毫無成癮性動物實驗或人體研究的情況下,僅以「結構類似」為由推定其危險性,火速納入高級毒品名錄,堪稱全球少見。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指出,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與《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毒品與管制藥品皆應具備「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等要件,作為列級基礎。而此次衛福部與法務部僅以「與依托咪酯結構相似」作為依據,完全跳過藥理效應與行為實證的階段,顯然有違比例原則與科學審慎原則,更恐落入「先懲罰後科學」的政策陷阱。
此修法不僅引發法制爭議,也再次暴露出台灣對電子菸政策的錯置焦點。自2023年全面禁止所有電子菸產品後,台灣合法市場全面萎縮,監管真空與查驗機制失效,導致電子菸黑市氾濫,有心人士趁機將各類精神藥物摻入電子煙油販售。政府卻將這種現象歸咎於電子菸本身,而非自我反省禁令政策的失能。結果,合法使用者被迫轉向地下市場,不僅無法獲得經檢驗的產品,更暴露在更高風險中。
更諷刺的是,國際間早已有多國肯定電子菸在戒菸減害上的角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已核准數款電子煙產品為合法戒菸工具,並強調在成年吸菸者轉用電子菸後,可顯著降低致病風險。川普政府時期更於2019年白宮簡報中公開指出,「電子菸在正確監管下,是降低紙菸危害的重要工具。」英國、紐西蘭等國亦採取合法登錄、成分審查與稅制管理的方式來鼓勵吸菸者轉用無煙代用品。
台灣卻選擇與國際減害趨勢背道而馳,將電子菸與毒品掛鉤,甚至以「毒品電子煙」的名義渲染社會恐慌,造成社會對電子菸進一步誤解與排斥,嚴重阻礙公共衛生進展。若再不調整方向,恐將使吸菸者喪失戒菸過渡選項,也讓禁令本身成為替代毒品市場擴張的溫床。
與其將電子菸妖魔化為「毒品管道」,不如務實正視黑市成因,設立正面清單與產品檢驗制度,建立合法監管市場,才能真正保護青少年、幫助吸菸者遠離紙菸,走向無煙台灣與健康台灣願景。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schedules and items of controlled drugs governed by “Controlled Drugs Act”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4304d90f-faf2-4ad2-8930-a37fbb27f147
法務部公告:預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附表2、附表3、附表4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2, 3 and 4 of Article 2 of “Narcotics Hazard Prevention Act”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f95e3e35-306d-4cfa-8584-eb1ac6d1096d
Remarks at a Listening Session on Youth Vaping and the Electronic Cigarette
Epidemic and an Exchange With Reporters
November 22, 2019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DCPD-201900816/pdf/DCPD-2019008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