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唾液快篩冤案可申請國賠 王郁揚:政府應停止侵害人權、避免基層警察背鍋
王郁揚強調:「科技不成熟就不該上路,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用錯誤政策侵犯人權,也不要再把基層警察推上火線。」圖解取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近來交通部與內政部拍板推動「毒品唾液快篩」作為交通路檢與治安勤務的工具,引發法律界、減害界與基層警察的廣泛疑慮,先前的立法院質詢紀錄也顯示,政府引進的依托咪酯電子菸快篩偽陽性比例偏高、準確度不足。基層警察擔心,一旦直接作為扣車、留置或移送的依據,將使一般民眾遭遇冤案,也會讓第一線警察承擔本不該由他們面對的訴訟風險。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強調:如民眾因唾液快篩偽陽性遭到不當處置,可依法提出申訴、要求懲戒或申請國家賠償。
■ 快篩偽陽性高 恐讓無辜民眾被扣車、留置、污名化
近期有立委質疑依托咪酯快篩的準確性,民眾黨張啓楷委員直指:「準確率只有三成,這樣基層警員如何有效執法?」。實務上,唾液快篩更容易受到藥物、飲料、咖啡因、甚至新興毒品交叉反應干擾,國外也普遍僅把唾液快篩定位為「初步檢測」,不得作為任何裁罰或刑事處分依據。
然而,台灣正試圖將尚未成熟的技術直接納入執法程序,引發基層員警與菸草減害專家強烈反彈,民眾一旦被快篩出現「假陽性」,不僅可能被警方帶回留置、車輛遭扣押,甚至在複驗結果出爐前就已遭受社會污名,其名譽、工作與家庭都可能受到重大傷害。
■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政府不要用「不成熟技術」侵犯人民權利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台灣菸草減害研究院創辦人王郁揚指出,目前行政單位與警政系統亟欲推動的毒品唾液快篩,準確度不足是最大風險。
他表示:
「政府不能假裝科技已經成熟,硬把誤差極高的快篩拿來當成扣車、限制人身自由的工具,這不只是侵害人權,更會讓第一線基層警察背負不必要的司法風險。」
王郁揚強調,國外的最佳實務是:唾液快篩只能當初篩,所有陽性都必須以 GC/MS(氣相層析質譜)複驗確認,不得以快篩單獨作為處罰依據,他呼籲民進黨政府不要為了政治成績或「看起來很積極」而犧牲科學原則與基層警察的安全。
■ 冤案增加風險大 民眾可依三條管道救濟
法律界提醒,若民眾因快篩誤陽性而遭受不當處置,可依下列方式救濟:
一、申訴或投訴警方違法程序
若警方在沒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要求檢測、或先以快篩陽性強制留置、上銬或扣車,民眾可向:
- 當地警察局督察室
- 警政署
- 地方政府
- 民代服務處
- 監察院
提出申訴或調查要求,並可調閱密錄器畫面作為證據。
二、要求懲戒或行政責任調查
只要警方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例如未依法啟動密錄器、未說明合理懷疑、未依程序提供複驗,民眾可要求啟動:
- 內部懲戒
- 主管責任調查
三、提出國家賠償
若民眾因偽陽性而:
- 遭留置超時
- 遭扣車產生經濟損失
- 名譽受損
- 工作受影響
可依《國家賠償法》向主管警察機關提出國賠,法院也曾多次判決支持人民因警方不當程序導致的權益侵害。
■ 基層警察也反對:快篩不準確會讓員警「背黑鍋」
警界人士透露,目前基層對唾液快篩政策反彈強烈,因為:
- 快篩準確率不足
- 程序瑕疵最後責任落在執勤員警身上
- 一旦民眾提出國賠,往往是警方第一線被追究
王郁揚也強調:
「不能讓基層警察當代罪羔羊,技術不成熟不是第一線執法警察的錯,卻會變成他們的司法負擔。」
他呼籲政府,應先建立明確的複驗標準、責任分級機制與錯誤救濟通道,而非急著讓尚未成熟的技術直接上路。
■ 結語:保障民眾權利,也保障基層警察
毒品唾液快篩並非不能使用,但在準確度不足、法制未備妥的狀況下,政府若強推政策,只會同時傷害民眾權利與警方執法安全。
王郁揚最後再次強調:
「科技不成熟就不該上路。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用錯誤政策侵犯人權,也不要再把基層警察推上火線。」
在正式建立法源、複驗制度及程序保障之前,毒品唾液快篩貿然上路,恐將成為下一波冤案與國賠潮。
延伸閱讀:
北市警唾液毒品快篩訓練 積極備戰毒駕執法新制上路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2B481F141559E7F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