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4

美國FDA納管67款尼古丁袋、48款電子菸 反觀台灣禁止「類菸品」導致黑市氾濫

美國FDA納管67款尼古丁袋、48款電子菸 反觀台灣全面禁止導致黑市氾濫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目前列出67款可在美國合法販售的尼古丁袋,以及48款可合法販售的電子菸;台灣則全面禁止電子煙類菸品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表示,台灣應檢討以全面禁止為主的政策方向,修正《菸害防制法》並更名為《煙害防治法》,以風險評估、產品管理與健康防護為基礎,建立更完整的煙害防治制度。

王郁揚指出,美國的做法是逐項審查產品,符合規定者才可合法販售,並持續更新授權清單。這不代表相關產品沒有健康風險,也不等於 FDA 認定產品安全;FDA 也明確提醒,菸草產品仍可能有害並造成成癮。台灣可參考其產品審查與上市後管理制度,針對成分、製造品質、標示、年齡限制及市場流向建立規範,讓成年吸菸者有機會轉換至經審查、受管理的代用菸品。

王郁揚呼籲,修法不應只處理「禁止哪些產品」,也應明確納入風險分級、產品審查、成分檢驗、追溯管理與未成年人保護。他主張將法名由《菸害防制法》改為《煙害防治法》,讓政策從單一禁制思維,轉向涵蓋預防、戒菸、減害與市場管理的整體治理。

無煙台灣協會表示,2040無煙台灣應以降低燃燒式菸品使用及其健康負擔為目標,並把減害菸品納入政策工具評估。協會呼籲政府提出清楚的階段目標與執行方案,兼顧戒菸支持、產品把關、青少年防護及成年吸菸者的風險降低需求,讓「無煙(Smoke-Free)」目標不只停留在口號。

民間監督菸捐聯盟則呼籲,政府應正視非法市場對菸品稅捐與健康福利捐財源的侵蝕。聯盟主張,若減害菸品經審查納管,應一併建立合理的菸稅、菸捐制度,並將相關收入納入公共衛生用途與透明監督機制,支持戒菸服務、煙害防治及健康照護,避免消費與稅源持續流向黑市。

王郁揚強調,推動減害納管並非鼓勵不吸菸者開始使用,而是要求政府對現有產品與市場採取可執行、可監督的管理方式。他呼籲政府啟動修法,將《菸害防制法》修正為《煙害防治法》,並與民間團體共同研擬產品審查、課稅納管及菸捐運用方案,朝2040無煙台灣目標穩健前進。

延伸閱讀:

Nicotine Pouch Products Authorized by the FDA

https://www.fda.gov/media/196203/download

https://www.fda.gov/tobacco-products/market-and-distribute-tobacco-product/nicotine-pouch-products-authorized-fda

FDA Authorizes Marketing of 24 Velo Nicotine Pouches

https://www.fda.gov/tobacco-products/ctp-newsroom/fda-authorizes-marketing-24-velo-nicotine-pou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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