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9

酒品減害不能只丟給財政部 王郁揚籲衛福部重啟《酒害防治法》

酒品減害不能只丟給財政部 王郁揚籲衛福部重啟《酒害防治法》

立法院法制局8號提出的《兒童及少年菸酒物質濫用防治相關法制問題探討》專題研究報告,世衛菸草減害專家、台灣菸草減害研究院院長王郁揚提出書面審查意見指出,現行台灣對酒品的法制架構,長期偏重產製、輸入、販售與標示等市場秩序管理,卻缺乏以公共衛生三減策略、成癮治療與健康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完整酒害防治及減害制度。他主張,酒害防治不能只交由財政部處理,衛生福利部應重新盤點過去《酒害防治法》草案,評估重啟專法立法。

王郁揚表示,這份法制局報告本身已注意到兒少飲酒、吸菸與心理健康、成癮及物質濫用之間的關聯,也提出提高取得年齡、強化年齡查驗及零售端管理等建議,但在主管機關分工上仍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

他指出,報告附錄所載115年9月17日座談會,出席者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副教授廖容瑜,以及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心理健康司、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等單位,但出席名單中未見財政部或國庫署代表。會中廖容瑜提出,我國酒類目前沒有健康危害防治專法,未來若要調整販售及年齡規範,可思考修正相關菸酒法規;法制局參採情形則記載,已增列《菸酒管理法》為適用對象。

王郁揚認為,既然後續建議直接涉及財政部主管法規,正式定稿前就應補徵財政部及相關部會意見,避免跨越主管機關權責。 不過王郁揚也強調,他並非主張財政部不應參與酒害政策,而是應區分「酒品產業管理」與「酒害健康防治」兩種不同法制目的。

他指出,《菸酒管理法》第1條明定其立法目的為「健全菸酒管理」,中央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法律內容主要涵蓋菸酒產製、輸入、標示、販售與市場秩序等事項。該法雖然也涉及酒類販賣、轉讓、標示及年齡限制,但若要處理酒癮預防、疾病負擔、早期篩檢、臨床治療、心理介入、青少年健康教育與長期風險監測,單靠《菸酒管理法》並不足以形成完整的公共衛生體系。

王郁揚表示,台灣其實並非從未討論過酒害防治專法。原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在民國99年前後,就曾公開說明正在研擬《酒害防制法》初稿,當時規劃內容包括國家酒害防制計畫、調查監測、教育宣導、酒癮戒治、健康警示、酒品廣告限制以及跨機關推動機制,只是最後並未完成立法。

他因此建議,衛福部應重新盤點當年草案及後續未完成立法的原因,並以現今酒害、青少年飲酒、酒癮治療、數位行銷與公共衛生需求重新評估是否制定《酒害防治法》。

在具體制度設計上,王郁揚主張建立「三級分工」架構:由衛福部主責酒精健康危害預防、成癮治療、風險監測及健康警示實質內容;財政部負責酒品產製、輸入、稅捐、販售及標示等市場管理,並共同執行年齡驗證;教育部、地方政府及其他相關部會則負責校園預防、家庭支持、社區介入與協力執法。

王郁揚進一步主張,未來若重新制定《酒害防治法》,至少應納入酒害防治政策及跨部會會報、國家監測與成效評估、教育宣導、早期篩檢及治療轉介、酒癮醫療支持、孕婦及兒少防護、酒類健康警示、數位行銷限制以及財源責任等內容;至於產製、輸入、稅務、販售與標示部分,則應與財政部主管的《菸酒管理法》建立明確的法規調和與協力執行機制。

他認為,現行政策若只把焦點放在「提高飲酒年齡」、「加強取締」或「限制販售」,容易忽略酒精成癮本質上同時涉及醫療、心理、家庭與社會支持。對高風險兒少及成癮個案而言,政策目標不應停留在處罰,更應包括早期辨識、危害降低、疾病治療、戒除與復原支持。

因此,王郁揚也建議政府將菸、酒、藥物與其他成癮性物質納入跨部會治理架構,由衛福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及數位發展部等機關建立共同防治機制,並共享去識別化監測資料、定期公布政策成效。對未成年人則應採取「優先預防、供應端執法、必要輔導及醫療介入」原則,而非以標籤化或單純處罰取代健康服務。

王郁揚表示,酒精和尼古丁同樣涉及成癮與公共衛生問題,台灣既已有《菸害防制法》,對酒害卻仍缺乏同等完整的健康治理法制,這種制度落差值得重新檢討。

他強調,酒害防治的核心問題並不是「財政部要不要管」,而是「誰應該負責健康」。財政部當然必須處理產製、稅制、販售與市場秩序,但酒癮、疾病負擔、治療、心理健康、兒少保護與健康風險溝通,本質上仍屬衛生政策範疇。

王郁揚呼籲,衛福部不應再把酒害防治視為其他部會的附帶業務,而應重新承擔公共衛生主管機關的責任,正式啟動《酒害防治法》立法評估,建立從預防、早期介入、治療到復原支持的一體化制度。

他表示:「酒品可以由財政部管理,但酒害不能只由財政部負責。產業管理和健康防治是兩回事,真正完整的酒害政策,必須由衛生主管機關站到第一線。」

最後,王郁揚建請立法院法制局在後續研究成果中,補充民國99年前後《酒害防制法》的研議沿革,並就衛福部與財政部的主管權責進一步論證,避免未來修法只增加禁止與處罰規定,卻沒有建立真正能降低酒害的醫療、公衛與社會支持體系。

參考資料

立法院法制局-兒童及少年菸酒物質濫用防治相關法制問題探討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5148&pid=266412

法制局兒童及少年菸酒物質濫用防治相關法制問題探討-王郁揚書面審查意見書

https://vapetaiwan-media.com/%e6%b3%95%e5%88%b6%e5%b1%80%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8%8f%b8%e9%85%92%e7%89%a9%e8%b3%aa%e6%bf%ab%e7%94%a8%e9%98%b2%e6%b2%bb%e7%9b%b8%e9%97%9c%e6%b3%95%e5%88%b6%e5%95%8f%e9%a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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