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0

醫界反假訊息也應檢視自身 王郁揚籲醫師公會正視考科藍電子菸助戒煙證據

醫界反假訊息也應檢視自身 王郁揚籲醫師公會正視考科藍電子菸助戒煙證據

醫界反假訊息也應檢視自身 王郁揚籲醫師公會正視考科藍電子菸助戒煙證據。

台灣菸草減害研究院:強化管制不能直接等同全面禁止,菸害防制應回歸維護國民健康

針對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布〈2026年世界醫師會鹿特丹大會出席報告〉,提及「因應健康錯誤資訊」聲明案,以及強化電子菸管制的決議修訂案,世衛菸草減害專家暨台灣菸草減害研究院創辦人王郁揚表示,支持醫界維護健康資訊可信度及保護青少年,但同樣的標準也應適用於台灣電子菸政策與煙害防治衛教宣導。衛生福利部、醫界、公衛界、媒體及董氏基金會,都應重新檢視既有論述是否符合最新科學證據。

王郁揚指出,報告將強化電子菸管制的新增條款視為台灣政策的重要支持,但「強化管制」涵蓋產品審查、成分規範、年齡限制、廣告限制及使用場所管理,不能僅憑這項表述,就推論台灣全面禁止電子菸的制度已獲得科學驗證。

「如果醫界要反對健康錯誤資訊,就不能只檢查民眾與業者,也必須檢查政府宣導和自己的衛教內容。專業公信力來自願意更新證據,而不是讓過時說法一直流傳。」王郁揚表示。

Cochrane 2026年更新:含尼古丁電子菸具有成人戒煙效果

王郁揚指出,Cochrane於2026年8月26日公布的電子菸戒煙研究更新,納入80項隨機對照試驗、共29,861名參與者。研究發現,高確定性證據支持含尼古丁電子菸提高戒菸成功率,效果優於尼古丁替代療法,例如貼片與口嚼錠;平均每100人約增加4人成功戒菸。這項結果直接挑戰「電子菸不能幫助戒煙」的概括說法。

他強調,研究所稱戒菸,是停止吸食傳統紙菸,不能因使用者仍攝取尼古丁,就否認停止燃燒式菸品的成果。另一方面,這些證據主要涉及受規範的含尼古丁電子菸,不能直接套用到成分不明的黑市產品或摻入其他物質的產品;研究亦指出,長期安全性仍需持續追蹤。

「成人戒除紙菸的療效、尼古丁依賴,以及青少年是否應使用,是不同問題。把它們混成一句『電子菸無法安全幫助戒煙』,民眾就無法得到完整資訊。」王郁揚表示。

FDA與英國政府均區分「有風險」及「相對風險較低」

王郁揚表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官方資料明確指出,菸草產品的健康風險存在光譜,燃燒式產品是危害最高的類型;電子菸對吸食紙菸的成年人而言,一般可能是風險較低的代用選項。FDA也提醒,必須完全停止紙菸、轉換使用,才能取得完整的健康利益,長期雙重使用仍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FDA同時強調,電子菸並非無風險,青少年及未使用菸草產品的成年人不應開始使用。電子菸取得PMTA上市授權,也不等於獲FDA認證安全,或被核准為戒菸藥品。王郁揚表示,台灣宣導應完整呈現這些區別,而非將「不是安全產品」延伸成「與紙菸一樣危險」。

英國政府2022年證據更新則指出,電子菸的風險僅為吸菸風險的一小部分,並支持吸菸者利用電子菸或經許可的藥用產品停止吸菸、降低危害;同時要求避免從未吸菸者開始使用,並關注青少年使用增加。

「『有害』不代表『危害相同』;『仍會成癮』也不代表『不能幫助停止抽紙菸』。醫療專業應把這些差異說清楚,讓成人吸菸者理解選項,也讓青少年理解不應開始使用。」王郁揚表示。

點名衛福部國健署、醫療院所及董氏基金會:過時衛教應公開更新

王郁揚指出,國健署網站仍可檢索到2019年〈你想利用電子煙戒菸?別傻了,因為你根本戒不掉電子煙!〉,內文將電子菸描述為較紙菸危害更大,並以無法脫離尼古丁成癮作為主要論述。三軍總醫院網站上的衛教文件,也出現否定含尼古丁電子菸戒菸效果的說法。這些資料應依最新系統性回顧重新檢視,而不能讓歷史宣導持續被當成現行科學結論。

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的「快樂戒菸」頁面,則將使用電子菸、加熱菸戒菸概括描述為多數成為雙重使用,並否定其戒菸成果、將菸商的減害論述斥為謬論。王郁揚表示,警告双重使用風險有其必要,但不能因此抹去含尼古丁電子菸在隨機試驗中的戒菸效果,也不能將電子菸與加熱菸的證據直接混用。

王郁揚呼籲,醫界、公衛界及媒體引用上述資訊時,應確認資料年代、研究設計與適用對象。若仍以過時資料概括否定成人戒菸效果,或把所有產品描述為同等危害,就可能參與傳播誤導性的健康資訊。

落實FCTC應完整閱讀公約與WHO立場

對於報告所提「落實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王郁揚指出,公約第1條對「菸草控制」的定義,包含供給、需求及減害策略,目的是透過消除或減少菸草消費與菸草煙霧暴露,改善人口健康。減害因此具有公約文字上的依據,但這不代表公約已為任何特定電子菸產品背書;具體措施仍應接受科學與公共衛生成效檢驗。

WHO電子菸問答亦列舉,各國存在一般消費品、藥品、菸品及其他監管類型。WHO對已禁止銷售的國家主張強化執法,對允許消費品銷售的國家則要求嚴格規範;若以電子菸推動戒菸策略,WHO建議審慎評估國情、優先考慮其他已證實的方法,並透過藥品制度及適當臨床條件管理。

王郁揚表示,這些立場不能被簡化為「WHO全面支持電子菸」,但也不能被改寫為「落實WHO就只能全面禁止」。WHO於2025年11月發布的資料指出,全球僅42個國家禁止電子菸,顯示各國政策並非一致採取禁令。

「台灣應公開比較菸品審查、藥品審查與其他嚴格納管制度,說明為何全面禁止比這些制度更能保護青少年、協助成人戒菸及降低整體危害,而不是以『國際支持管制』取代政策效果的證明。」王郁揚表示。

回歸菸害防制法第一條: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

王郁揚強調,《菸害防制法》第1條明定:「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他認為,若健康宣導拒絕更新成人戒煙證據、模糊產品間的相對風險,進而妨礙吸菸者理解停止燃燒式菸品的選項,就已背離這項立法宗旨所追求的健康目標。

台灣菸草減害研究院呼籲醫師公會全聯會公開此次修訂案全文與通過程序,並邀集戒菸臨床、實證醫學、公衛、藥品及產品監管專家,共同檢視台灣衛教內容與政策。政府應建立定期更新及公開更正機制,政策評估則應同時納入預防青少年使用、協助成人戒煙、雙重使用、非法市場與健康結果。

「台灣需要能保護青少年、協助成人停止吸煙的政策。醫界既然倡議反對健康錯誤資訊,就更應帶頭修正過時論述。唯有讓證據走在立場前面,才能真正維護國民健康。」王郁揚表示。

資料來源:

2026年世界醫師會鹿特丹大會出席報告–參與理事會及社會醫療事務與醫學倫理委員會會議 1007

二、社會醫療事務委員會

    會中亦討論「因應健康錯誤資訊」(Responding to Health Misinformation)聲明案。健康錯誤資訊可能影響民眾對疾病、預防及治療的判斷,甚至削弱對醫療專業的信任,是本次會議相當重要的議題。如何提供正確資訊、維護專業溝通的可信度,值得各國醫師會持續關注。

    「落實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Implementing the 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決議修訂案則獲委員會通過。本次新增第四點,要求各國政府強化對電子菸品的管制,並關注年輕族群使用增加所帶來的健康危害,以回應菸品及尼古丁產品使用型態的變化。這項新增條款對臺灣新興菸品及電子菸的管制,應是相當重要的支持。

https://www.tma.tw/meeting/meeting_info.asp?/14808.html

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WHO FCTC

(d)“菸草控制”係指通過消除或減少人群消費菸草製品和接觸菸草煙霧,旨在促進其健康的一系列減少菸草供應、需求和危害的戰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Y00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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