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6

「台南外送條例無效」定讞 司法確認外送監管須中央統一立法

世衛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身穿Uber Weed衣服引起外送族群與大麻支持者網路熱議。圖:UberEast外送臉書社團擷取。

Uber Eats 母公司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再度在司法戰中獲勝!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114年5月13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撤銷罰鍰處分,法院明確指出,《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外送平台業者以自己名義與費用為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的規定,違反憲法與中央法律,屬「無效條例」。此案也成為台灣司法首例確認「外送監管須由中央統一立法」的重要判例。

判決指出,憲法第107條明定「民事、商事法律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而保險法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屬於商事領域,地方政府無權另行立法規範。法院強調,臺南市以自治條例強制平台投保,不僅違反《地方制度法》第30條關於上位法優位原則,更逾越地方自治權限,並違反憲法第23條的「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

高雄高行在判決理由中更指出,外送員多以自有或租賃機車跨縣市接單,外送平台並非車輛所有人,也不具「保險利益」,依法無法成為強制險的要保人。既無投保資格,地方條例卻仍強制平台投保,既不合理、也難以執行。法院直言:「外送平台客觀上無法遵守該規定,要求其負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違反比例原則。」

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Uber Eats 台灣)現任董事長 Michelle Georgette Parker,為美國加州執業律師,長期專注於科技公司法規遵循與平台治理議題,她於2023年接任優食台灣董事長後,致力於強化平台法令合規與企業社會責任,在外送員安全、保險制度與勞動關係的國際政策討論中具豐富經驗。

法界人士指出,該判決具有三大指標性意義:
一、明確確認外送平台監管屬中央立法事項,地方不得逕行立法創設義務或罰則。
二、為中央推動《外送專法》奠定法律基礎,避免各縣市標準不一。
三、確立外送員法律地位應由中央統一界定,地方政府僅得依專法授權進行執行或輔導。

學者分析,此案的定讞,實質上已結束地方政府以自治條例干預外送平台營運的爭議,若中央未儘速制定專法,外送平台及外送員權益將處於法律真空狀態,這也讓立法院目前審查中的《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更顯急迫。

回顧此訴訟案,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2022年底依該自治條例裁罰 Uber Eats 三萬元,指其未以自身費用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Uber Eats 主張,平台非車主、無法成為要保人,且強制險屬中央法規,地方無權另行規範,一審(高雄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於113年6月判 Uber Eats 勝訴,撤銷罰鍰。臺南市政府不服上訴,但二審同樣駁回,判決確定。

司法確認地方無權強制平台投保,也間接肯定外送產業監理應「中央統一、地方執行」的原則。此案被視為台灣外送產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象徵從「地方自治管制」邁向「中央制度治理」的關鍵轉折。隨著法院判決定讞,外送平台、地方政府與立法機關之間的權限邊界已被重新界定,外送專法的立法腳步,勢必更難再被拖延。

參考資料:

Uber Eats多次告贏勞動部 外送聯盟呼籲制定產業專法

https://vapetaiwan-media.com/news/uber-eats%E5%A4%9A%E6%AC%A1%E5%91%8A%E8%B4%8F%E5%8B%9E%E5%8B%95%E9%83%A8-%E5%A4%96%E9%80%81%E8%81%AF%E7%9B%9F%E5%91%BC%E7%B1%B2%E5%88%B6%E5%AE%9A%E7%94%A2%E6%A5%AD%E5%B0%88%E6%B3%95/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 年度 簡 字第 115 號判決(113.06.20)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KSTA,112%2c%e7%b0%a1%2c115%2c20240620%2c1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13 年度 簡上 字第 30 號判決(114.05.13)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KSBA,113%2c%e7%b0%a1%e4%b8%8a%2c30%2c20250513%2c1

Michelle Georgette Parker #192446 加州律師執業狀態

https://apps.calbar.ca.gov/attorney/Licensee/Detail/19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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