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上路後爭議未解 美國商會籲政府避免產生非預期負面影響
針對《菸害防制法》修正後相關施行細則、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及市場管理問題,美國商會菸品委員會在2026年政策建議白皮書中指出,政府應遵循修正後《菸害防制法》精神,建立明確、可預期且具可執行性的管理機制,避免制度設計與執法落差,反而產生非預期之負面影響。
美國商會菸品委員會表示,台灣在修法後已將新型菸品納入監管架構,但真正的挑戰在於後續施行細則、健康風險評估程序,以及實際市場管理能否順利銜接。若相關規範不夠明確,或審查與執法程序缺乏一致性,不僅可能使合法業者無所適從,也可能讓消費者轉向來源不明、品質不受控管的非法產品。
美國商會指出,近年來市場上已出現各類加熱菸與新型菸品相關產品,若合法產品遲遲無法透過明確程序完成審查與上市,非法產品反而可能持續流通,進一步增加執法人員查緝困難,也使政府原本欲達成的公共衛生與市場管理目標大打折扣。
美國商會建議,政府應依據修正後《菸害防制法》建立具體且透明的審查與管理流程,包含明確的申請標準、審查時程、資料保護機制及跨部會溝通管道,讓業者能依循法規提出申請,也讓主管機關能以一致標準進行審查,降低制度不確定性。
美國商會並提醒,菸類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的目的,應是協助政府辨識不同產品的風險差異,並將產品納入可管理、可監督的制度之中,而不是形成變相禁止或行政延宕。若制度設計過於僵化,可能導致合法產品難以進入監管體系,反而讓非法市場取得更大空間。
此外,美國商會也主張,政府應同步強化執法能量,針對未經核准上市、非法供應、非法販售及非法網路交易等行為加強查緝,並透過中央與地方、跨部會以及公私協力機制,提升市場資訊掌握與執法效率。
美國商會強調,新型菸品管理不能只停留在修法文字,而必須落實到施行細則、審查機制與市場執法。唯有建立透明、合理且可預期的制度,才能兼顧公共衛生、消費者安全、合法產業秩序與非法市場防堵,避免修法後反而衍生更多管理漏洞與非預期後果。
美國商會呼籲,政府應儘速完善《菸害防制法》相關配套,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真正發揮監管效果,並以科學、透明及務實方式處理新型菸品管理問題,避免政策目標與實際結果背道而馳。
參考資料:
AmCham Taiwan White Paper 2026 Edition
https://amcham.com.tw/advocacy/amcham-white-pap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