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5

卓榮泰先射箭再畫靶?毒審會未開依托咪酯升一級結論先出爐 王郁揚向監院檢舉

毒審會還沒開結論先出爐?王郁揚檢舉卓榮泰籲監察院調查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於行政院第4006次院會後,宣布依托咪酯將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世衛菸草減害專家暨無煙台灣協會發起人代表王郁揚今表示,政府面對依托咪酯毒駕與新興毒品問題,當然必須嚴肅處理,但行政院長不能在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尚未召開、尚未完成法定審查程序前,就先行對外公布結論。王郁揚已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檢舉,要求調查卓榮泰及行政院是否涉嫌以政治決策預斷專業審查,讓毒品審議委員會淪為「先射箭、再畫靶」的橡皮圖章。

王郁揚指出,行政院6月4日發布新聞稿,宣稱面對近期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等新興毒品屢傳釀禍,行政院將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其中第一項即明列「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請法務部儘速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王郁揚質疑,這段文字前半句已經把結論講完,後半句才補一句請法務部召開毒審會,這到底是依法審議,還是先由行政院長下令,毒審會再配合背書?

王郁揚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毒品分級不是行政院長開記者會說了算,而是必須依照成癮性、濫用性與對社會危害性進行審查。毒品分級及品項,也應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組成審議委員會,經審議通過後,才報由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並送請立法院查照。換言之,行政院應是在專業審議完成後行使公告權,而不是在審議前就先向社會宣布「將升列第一級毒品」。

王郁揚強調,依托咪酯引發毒駕事故、黑市販售、校園滲透與社會恐慌,政府嚴查嚴辦本來就是責任,尤其毒駕造成傷亡,更應依法重懲。然而,毒駕零容忍不代表行政程序可以零審查,社會憤怒不代表政府可以跳過法定程序。第一級毒品涉及最嚴重刑罰,製造、運輸、販賣最高甚至可處死刑,政府更應提出最高標準的科學證據與法律理由,而不是用政治語言先定調,再要求專家委員補程序。

王郁揚批評,卓榮泰此舉最嚴重的問題,不只是政策方向是否正確,而是行政院是否把法定專業審議機制當成行政院政策宣傳的附屬工具。若毒品審議委員會在行政院長已公開宣示結論後才召開,委員是否還有獨立判斷空間?法務部是否還能依科學證據審查依托咪酯是否符合第一級毒品標準?衛福部是否會提出完整毒理、成癮性與醫藥用途資料?這些都是監察院應立即調查的重點。

王郁揚指出,依托咪酯是否要升列第一級毒品,政府至少應公開四大資料:第一,依托咪酯成癮性是否達第一級毒品標準;第二,依托咪酯濫用性與流行趨勢的科學證據;第三,依托咪酯對社會危害性的具體評估;第四,國際管制比較與醫藥毒理專家意見。若沒有這些資料,政府就不應把「升列一級」包裝成理所當然,更不能在毒審會前就把結論寫進行政院新聞稿。

王郁揚進一步表示,行政院應向社會說明,卓榮泰所稱「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究竟是已經決定,還是仍待審議?如果仍待審議,行政院新聞稿為何不用「研議是否升列」或「請法務部依法審議」等中性文字?如果已經決定,毒品審議委員會還有什麼存在意義?

王郁揚也批評,整起依托咪酯亂象不能只靠刑罰升級來掩蓋政策失靈。依托咪酯被偽裝成菸彈形式流通,反映台灣在新型尼古丁產品、電子菸、黑市菸彈與新興毒品之間缺乏清楚分類與有效管理。衛福部長期把電子菸、毒品菸彈與非法產品混為一談,卻拒絕建立合法納管、產品檢驗、成分標示與市場監管制度,最後讓黑市產品與毒品供應鏈趁虛而入。

王郁揚表示,他已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請求調查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否於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完成審議前,即公開宣示依托咪酯升列第一級毒品之結論,導致法定專業審議程序遭預斷或架空;同時要求行政院、法務部及衛福部公開依托咪酯升級審查資料,包括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毒理資料、國際比較、會議紀錄、專家名單與決議理由。

王郁揚最後強調,人民要求政府保障生命安全,並不等於授權行政院跳過程序;人民支持嚴懲毒駕,也不等於接受行政權用社會恐慌取代科學審查。他呼籲監察院應主動調查本案,釐清行政院是否已經把毒品審議委員會變成政治決策的背書工具。

王郁揚表示:「毒審會還沒開,行政院新聞稿就先寫好結論,這不是依法行政,這是行政預斷。卓榮泰如果真的重視法治,就應該公開所有科學資料,而不是先宣布世界第一,再叫專家委員去補一場會。」

依托咪酯擬升一級》毒品審議委員會只是政治的橡皮圖章!? 增訂製造、輸入、販賣、供應電子煙者,課以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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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揆:「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面向、14項作為 全力確保國人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5c5ccc88-a547-4a34-b0f4-6fd6503293bb

毒駕零容忍,行政院提出14項防制措施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7503&pid=2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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