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禁止電子菸違憲
墨西哥國家最高法院週二(10/20)引用「商業自由」原則裁定,禁止電子菸在墨西哥 違憲 。
(Mexican supreme Court has ruled that the current law that prohibits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vaping products is UNCONSTITUTIONAL)
因此,該國最高司法機構廢除了菸草法中禁止在墨西哥銷售電子菸的條款,墨西哥法院的判決開了全世界第一槍。
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表示贊同墨西哥政府的做法並表示,台灣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美國FDA已經通過電子菸與加熱菸的減害菸品認證,並表示通過認證的電子菸與加熱菸有助保護公共衛生/大眾健康,顯示台灣人民只要在不危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與增進公共利益之下,依照台灣憲法,政府是不能夠禁止電子菸的,否則恐怕會與墨西哥政府一樣,面臨法院宣判政府違憲的結果。
延伸閱讀:
中華民國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Mexique: interdire la cigarette électronique est anticonstitutionnel
法律違憲是什麼意思?法律違憲就一定會無效嗎?談違憲的立即失效與定期失效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wABC/773
憲法訴訟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59